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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一網訊(特別行動小組)想做個整形手術改變自己,花了4萬塊做假體隆鼻,術后卻得知自己被取了耳軟骨。不久前,常德市民黎女士為了自己莫名“消失”的耳軟骨找到尚一網,希望媒體能幫她討個說法。3月27日,黎女士告訴記者,在記者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幫助和協調下,她已與整形醫院達成和解,困擾了她九個月的問題終于得到圓滿解決。 去年6月,黎女士到位于常德市武陵大道379號的常德曹家整形醫療美容醫院做假體隆鼻手術。醫生建議她使用“脫鈣骨”和“膨體”這兩種材料的假體,價格在4萬元左右。黎女士簽署了“植入性材料治療知情同意書”,進行了手術。沒想到術后拆線時,黎女士發現自己的耳朵后面也被“開了一刀”,一問才知道,醫生取了一塊她的耳軟骨作了隆鼻材料。黎女士取耳骨后留下的手術印記。照片由黎女士本人提供 “術前并未告訴我要取耳軟骨,‘植入性材料治療知情同意書’和收費單里也沒寫要取耳軟骨,手術中我又是全麻狀態,完全不知道他們把我的耳軟骨取了。”說起這段經歷,黎女士很是氣憤。事后,黎女士三番五次到該院討要說法,醫院相關負責人卻對黎女士說,手術套餐里本來就含有取耳軟骨這一項。隨后,醫院給了黎女士一份手術記錄單,在這份記錄單里卻有“耳軟骨做盾牌移植”的字樣。“手術記錄單是術后填寫的,還是我去醫院找了他們幾次才給我。”黎女士認為,如果為了達到手術效果需要取耳軟骨她愿意配合,但自己術前有起碼的知情權,而不是術后才被告知,醫院這么做實在離譜。黎女士提供的“植入性材料治療知情同意書”。黎女士提供的收款單上標注為“全麻”。術后,醫院給黎女士提供的手術記錄單。 對此事,曹家整形醫療美容醫院大堂經理馮月華卻認為黎女士是無理取鬧,想吃“霸王餐”。她解釋道,手術前醫生征得了黎女士同意才取的耳軟骨,手術過程中她也是清醒的狀態,不可能不知道被取了耳軟骨。至于為什麼“植入性材料治療知情同意書”和收費單里沒有取耳軟骨這一項,馮月華說只有他們內部的電腦系統里才有,同意書里有沒有她也不清楚。 為了了解事情真相,記者陪同黎女士來到常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,相關工作人員隨即對此事展開調查。3月26日,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工作人員汪杜仲告訴記者,經查,常德曹家整形醫療美容醫院確實取了黎女士的耳軟骨,院方表示雖然出發點是好的,但在知情告知方面存在欠妥的地方,有未尊重患者知情權的違規嫌疑。日前,黎女士已通過常德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中心,與常德曹家整形醫療美容醫院達成和解,即該院給黎女士免費贈送價值2萬元的消費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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